帕巴拉·格列朗杰,男,藏族,1940年2月生,四川理塘人,无党派、大学文化。
1942年被认定为昌都寺第十一世巴拉呼图克图。1950年至52年任昌都解放委员会第一副主任。1952年至56年在色拉寺学经,获格西学位。1956年至59年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委、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。1959年至65年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、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,昌都专署专员,全国政协副主席。1965年至79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、自治区政协副主席,全国政协副主席。1979年至93年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自治区政协副主席,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、西藏分会名誉会长,全国政协副主席,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。1993年至现在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,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。
第二届、三届、四届、五届全国人大代表,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第三届、四届、五届、六届、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